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法【2015】5011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了解国际高等教育及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以及我校一线教师的教学能力的提高,经过个人申请,部门推荐,学院研究决定推荐钱雪松同志参加“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于2015年9月赴德国进行研修,在国(境)外停留3个月,研修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支付。
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和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反映。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17日至2015年7月23日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办公室 85541009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85541133